第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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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长相跟善良没有必然的联系,他饥肠辘辘地想。 他不再去饭馆谋生了,去了一间客栈,主要的工作就是把客栈里的所有垃圾包括夜壶马桶清理干净。 搬运出来的垃圾还不能马上扔掉,他得在熏天的臭气里从垃圾堆里寻找还有什么可以再利用的东西,掌柜说最需要注意的,是有没有粗心的客人把荷包或者别的值钱物当垃圾扔掉。 虽然这种事不会太多,但每一天都不能放弃寻找。他从垃圾里找到过银手链、丝帕,印章…… 原来粗心的人真的不少。所有东西都交给了掌柜,哪怕一条普通的手链都能让他喜笑颜开,即便他已经够有钱了。 不过,不到一个月他又被赶走了,原因是他把一锭裹在油纸里的银子还给了那个带着病儿去京师求医的妇人。 肚子饿,得吃饭啊,但是要吃饭的人那么多,随便一个地方只要贴出“招工”二字,很快就会人满为患。 他好多次都被挤出来。最后他只能去做谁都不愿意做的事,帮街市上那个瘦得像风干的老腊肉一样的老头运送尸体,世上天天都有人死去,不愁没有生意。 但是,做了不到七天,他被吓跑了。 那天老头让他大半夜送尸体去乱葬岗,去那里的路太窄,有一段路连板车都通不过,只能靠人力背过去。 他背着那流浪汉的尸体,才走了几步路就噗通一声跌倒,沉重的尸体压在他身上,恰巧一阵阴风掠过,仿佛有人往他后脖上吹气,他汗毛乍起,拼命挣扎出来跑掉了。 但第二天他就后悔了,毕竟老头没有亏待过他,运送一次就会付他一次的工钱。 他去求老头让他继续做这份工作,但老头只是斜睨了他一眼,指了指一旁那个矮胖敦实的年轻人,慢吞吞地说:“已经有人替你了。” 什么时候,连这份工作都变得如此抢手了…… 身上本就不多的钱很快花光了,他在熙攘的人流里茫然张望,难怪狼人要住在深山里,要在人世中活下去太艰难了。 他偷了一只烧鸡,还没来得及咬一口,失主就追到了,他直接被扭进了衙门,昏昏欲睡的县官让他赔钱,他说没钱,于是挨了三十大板。 漏水的破庙里,他趴了三天,在臀部的疼痛中回顾了自己糟糕的一生,得出的结论是——没必要再活下去了。 左也不对,右也不对,无论做什么,都是失败的。 他在饿晕过去之前,看到了一条麻绳。 上吊不知道会不会难受,不过比起回到深山中被豺狼虎豹撕碎吃掉,这种死法可能会舒服一点。 于是他上吊去了,但破庙的横梁被他吊垮了,没吃饭还这么重,也是一言难尽。 活下来的他突然找到了人生的新目标——如何不难受地结束自己的生命。 割腕?太疼了吧…… 跳崖?万一一下子没摔死…… 服毒?连买砒霜的钱都没有…… 要不就静静躺在这里等死?可是肚子饿的感觉太煎熬了…… 记得这附近有片湖水,不如投水自尽!噗通一下,一了百了。 就这样吧! 他挣扎着爬起来,一瘸一拐地出了破庙。 第32章 蜉蝣5 他躺在草地上,浑身湿透,被湖水呛得直咳嗽。 旁边,淡绿衣裙的小姑娘,捂着额头上新冒出来的包,嗔怪道:“你要死也死远一些啊,砸到人很疼的!” 又没死成,纵身一跳,却撞上这个正在水里游泳的姑娘…… 脑子里嗡嗡乱响着,他坐起来,捂着还在流鼻血的发红的鼻子,小声抱怨:“哪有人天没亮就来游泳的……” “热呀!”姑娘夸张地拿手扇风,“今年夏天如此炎热,夜里都没有一丝凉气,我怕热,来湖里凉快凉快怎么了!” “热吗?”他茫然地抬起头,空气确实湿热,但也没到不能忍受的地步,原来世上还有怕热怕成要摸黑游泳的人啊…… 姑娘转着溜圆的大眼睛,将他从上到下仔细打量一番,拿胳膊肘碰碰他:“你真投水自尽啊?我可是眼见着你一闭眼一跺脚跳下来的。” 需要否认吗?连命都不要了,还要面子吗? “没错,我就是来自尽的。”湖水顺着他的头发往下滴,“所以你不该把我拖上来。” 姑娘难以置信地瞪着他:“为啥不要命了?” “因为每一天对我来说都很多余。”他苦笑,“活够了。” 姑娘皱眉,托着腮歪头思索了片刻,突然站起身,扯起他的胳膊:“那你死之前先陪我去吃个早饭吧!我要吃清汤馄饨,汤里加葱花那种,你一定知道哪里能吃到!” 他诧异地望着她:“姑娘,我是个要投水自尽的人……” “我又没说不准你自尽。”她执拗地摇晃着他的胳膊,笑嘻嘻地喊,“起来起来,先陪我去玩,晚上你再来跳湖,不耽搁。” 哪有这样的人……他硬是被她从地上拽了起来,趔趔趄趄地朝前走去。 她力气并不大,但有奇怪的力量从她的掌心里渗出来,莫名消减了他挣脱对方的念头。 集市东边的拱桥下,有个卖馄饨的小摊,生意会从半夜做到天亮。 她一口气吃了三碗馄饨。她吃得太香了,不饿的人看着她的吃相也会饿吧,何况是好几天没有吃饭的他。 但是,他此刻偏偏连半个馄饨都吞不下去,饿极的人反而没有了食欲?还是生无可恋的必然后果? 她打了个饱嗝,看看他碗里的馄饨,说:“不加葱花不好吃!” 说着就顺手抓了一撮白绿相间的葱花洒到他碗里,又拿过装酱油的小瓷瓶,往碗里不多不少滴了三滴,说:“现在吃吧。” “我并不饿。”他无奈道。 “吃!”她又抓住他的胳膊摇晃,“试试看嘛!你不吃怎知道自己不想吃。” 那种不想被她放开的感觉又出来了,他终于点点头。 他只吃过一次馄饨,还是在客栈打工时遇到了一个什么节日,掌柜为表庆祝,嘱咐厨房煮了一锅几乎没有馅儿的馄饨给大家吃,他只记得那淡而无味的面皮在嘴里滚来滚去很难下咽的感觉。 他的筷子从浓郁的猪骨熬成的汤汁里伸进去,夹起一块沾着碧绿葱花的馄饨放进嘴里,温热鲜甜的肉汁从咬破的面皮里跑出来,加上葱与酱油的辅佐,从未体验过的美好滋味刺激着他倦怠太久的味蕾。 第一口之后,一发不可收拾。 这顿早饭,两人一共吃掉了七碗馄饨。她付的钱。 最高兴的还是馄饨摊的老板,边揣钱边跟他们说以后一定再来,他天天都在这儿摆摊。 走在拱桥上,她打着饱嗝,脸上的表情满足得像得到了全世界。 几碗馄饨而已。 “你……究竟是哪家的姑娘?”他揉着撑圆的肚子,“你一个人跑出来,家里人不着急?” 她停住,站在拱桥中央,双手把着桥栏,兴致勃勃地看着桥下淙淙流动的河水,以及这个尚未从黎明中醒来的镇子。 “一天罢了,不着急。”她把他拖到身边,指着东方,“太阳会从那个方向出来的。” “太阳天天都从那里出来。”他望着她手指的地方。 天渐渐亮了,云朵镶上了金边,渐渐跃出的太阳在河水上印下一片微微摇动的光斑,稀薄的雾霭散去。 屋舍里走出醒来的人,伸懒腰的汉子,哼小曲的大嫂,提着桶去打水的姑娘,每个人,不论老少美丑,都被朝阳眷顾着,脸上身上都有光彩。 “真好看呀。”她习惯性地托着腮帮子,看着河水两岸最普通不过的早晨,“像一张画儿似的。” 他天天都看见相同的场面,哪里美如画了? 不过,她这么一说,好像又确实比往日看着顺眼,也许是因为他们站在桥上,角度比较好? 经过河水的风是有凉意的,卷带着土味与花香,拂动鬓角发丝的同时,好像也轻松地吹进了心头的缝隙。 这个早晨,跟以往不一样,因为他从未在这个时候被人拖去给人唱歌,对,就是唱歌。 她拖着他从桥上跑到桥下,一个老太太正坐在家门口摘菜。 “老婆婆,你摘菜呀?”她笑嘻嘻地蹲在人家面前。 小姑娘长得不难看,笑起来像朵刚开的花,所以连突兀起来都比较容易被原谅。 老太太看了看明知故问的她,点点头:“对啊,摘菜。” “一个人摘菜很无聊吧,我给你唱首歌吧。”她眨巴着大眼睛,特别认真地说。 老太太有些懵:“唱歌?啊,你唱吧。” “好咧!”她高兴地站起来,又匆匆跑去河边捡了两块小鹅卵石回来,塞到他手里,“替我伴奏!” 他握着两块光溜溜的石头,急忙道:“我不会!” “随便打个拍子都不会吗?!”她白他一眼,“别闹了,照做。” 说罢,她站到仍然发懵的老太太身边,清了清嗓子,唱道:“河水清清弯又长,大姑娘水边浣衣裳,轻风卷过白云旁,飞鸟载来春花香,朝霞换夕阳,重逢是梦乡。” 从没听过这样的歌,居然很好听,她的声音清脆,还带着一点点甜味,他情不自禁地按着她的节拍轻轻敲击着手里的石头。 一曲唱罢,老太太连摘菜都忘记了,只说小姑娘你唱得好听啊,还说旁边这小哥的石头也敲得正是时候,你们俩是哪个戏班子的娃娃么? 石头敲得正是时候?这是夸奖?他有些手足无措,捏着两块石头不知该说什么好,第一次有人夸奖,心情好复杂。 “我们只是路过的。”她朝老太太一笑,“我就是想唱首歌给人听,能得到夸奖就更好了,谢谢您。” 说罢,她拉着他欢天喜地地离开。 他跟着她一路小跑,阳光越来越亮,从没有哪一天是以这样的方式与心情开始的。 她没有一刻想闲下来,集市上她帮卖水果的大叔吆喝叫卖,去铁匠铺里求人教她打铁结果被人撵出来,又跑到卖胭脂水粉的地方把能试的脂粉都试了一遍,脸都擦成了猴屁股。 最后买了一包香粉,一半洒到自己身上,另一半不顾他的反对全洒到他身上,然后带着一身浓香跑进裁缝店里,叽叽喳喳地向裁缝师傅说要做一件怎样怎样的裙子,裁缝替她量身时这家伙才闭了嘴,拼命收紧肚子。 中午时,她选了人最多的饭馆,把菜单上有的饭菜挨个点了一遍,堆了一大桌,没吃完的菜打包,带出去送给了街口的乞丐。 路上经过一间书店,吃饱喝足的她跑进去把所有书都翻了一遍,然后抱着一本李白诗集摇头晃脑地念“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他站在店门口,哭笑不得地看着她的蠢样子。 不止这些,她还爬上墙头偷看万花楼里的姑娘,被里头的打手叫骂着追出来,把他吓得拖起她就跑,最后机智地藏在墙边一堆杂物后才躲过了追兵。 他吓得半死,她却笑个半死,说里头不就是姑娘嘛,看看又不会掉块肉。 不等他狂跳的心平复下来,这家伙又不怕死地去劝两个在街头打架的悍妇消消气,结果被人一拳头打在右眼上,负伤退败,她的行为在他看来简直触目惊心,要不是他及时上去解围,她定然被泼妇们当成送上门的出气筒。 “你太乱来了。”他背靠在一棵大树上,气喘吁吁地看着她,“你究竟在做什么?”